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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环保局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放管理工作会
发布时间: 2017-04-19 【字体: 来源:市环保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18日,内江市环保局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放管理工作会,安排部署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媛丽到会指导并讲话。各县(区)环保局,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等10户拟申办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参会。

  会议强调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介绍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明确了申报程序、时间节点以及其他技术要求。

  谢媛丽局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排污许可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排污许可证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摸索环保管理经验的需要。二是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企业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信息公开,积极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三是市、县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和“属地监管”原则,加强排污许可证的执法监管,对满足发放要求的企业,应发尽发,对涉及违法建设、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等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坚决不予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