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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五个深度融合”护航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 2017-10-17 【字体: 来源:市环保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通过“五个深度融合”方式以罚促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先行区”保驾护航。1至9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8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237件,处罚金额1437.12万元,移送拘留16件,处罚金额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

  一是将环境行政处罚与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深度融合。深入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并寓普法于执法中,摒弃“以改代罚”、“重管轻罚”等旧思维,打好经济处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组合拳”,切实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良现象。

  二是将环境行政处罚与环保督察移交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深度融合。对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移交的197件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移交的301件环境信访案件,坚持到现场调查处理、到现场督查督办的工作制度,从严从快从实依法查处信访案件中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不断增强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责令整改344家,立案处罚98家,罚款金额135.57万元,转交办件回复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无一起返回重办案件。

  三是将环境行政处罚与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度融合。对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综合督查反馈的61个突出环境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66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坚持既治理环境污染又查办违法行为的双重整改机制,督促引导排污单位走上守法经营的良性轨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全市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0余件,共处罚金500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四是将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模式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事务数字智能化作用,全面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选派“双随机”模式,打破了过去固定监管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出现的“磨不开面”、“下不去手”的“人情监管”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执行“双随机”任务40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件,共处罚金80余万元。

  五是将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保护八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深度融合。认真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八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对钢铁、水泥、火电、市级饮用水源地等8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施精准打击,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件,共处罚金347万元,有力震慑了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